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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_专_利_权_评估_无形资产评估_资产报废评估_中天评估_专业团队_经验丰富_用心服务

发布时间:2024-04-28 04:4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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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参数

品牌 中天 型号 评估

产品详情

知识产权评估:专_利_权质押融_资需要注意的四大关键点

我们在对专_利_权进行质押时,需要注意四个关键点。

一、签订专_利_权质押合同

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专_利_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知识产权局专_利局办理专_利_权质押登记手续,专_利质权自专_利_权质押登记之日起设立。

2.质押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合同,也可以是主合同中的担保条款。

3.专_利_权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2)被担保债_权的种类和数额;

(3)债_务人履行债_务的期限;

(4)专_利_权项数以及每项专_利_权的名称、专_利号、申请日、授_权公告日;

(5)质押担保的范围;

4.选择约定的事项:

(1)质押期间专_利_权年费的缴纳;

(2)质押期间专_利_权的转让、实施许可;

(3)质押期间专_利_权被宣告无效或者专_利_权归属发生变更时的处理;

(4)实现质权时,相关技术资料的交付。

二、向专_利局办理专_利_权质押登记手续

1.专_利_权质押应当向专_利局办理专_利_权质押登记手续,专_利质权自专_利_权质押登记之日起设立。

2.向专_利局办理专_利_权质押登记手续,一般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专_利_权质押合同登记申请表;

(2)主合同及专_利_权质押合同;

(3)出质人的身份证明;

(4)专_利_权有效证明;

(5)专_利_权出质前的实施及许可情况。

3.***知识产权局自收到专_利_权质押登记申请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予以登记;

如果当事人提交的质押申请文件存在缺陷,审批时限自当事人克服全部缺陷之日起计算;

不论是否予以登记,专_利局均将以《通知书》的形式将审查结果通知当事人。

三、常见的不予登记的情形

1.出质人与专_利登记簿记载的专_利_权人不一致;

2.以共有专_利_权出质的,未取得共有人同意;

3.专_利_权已经终止或已被宣告无效的;

4.专_利_权已被启动无效宣告程序;

5.专_利_权部分无效,需要提交质权人知情同意的声明;

6.专_利_权处于年费缴费滞纳期;

7.专_利_权归属发生纠纷或人民法_院裁定对专_利_权采取保全措施,暂停办理质押手续;

8.债_务人履行债_务的期限超过专_利_权有效期的;

9.合同中约定在债_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专_利_权归质权人所有的;

10.同一专_利_权重复质押。

四、质押期间专_利_权的行使

1.出质人未经质权人同意不得放弃该专_利_权;

2.出质人未经质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或者许可实施该专_利_权;

3.经质权人同意进行许可或转让的,出质人所得的许可费或转让费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_务或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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