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订量 (套) | 价格 |
≥3800 | ¥3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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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订量 (套) | 价格 |
≥3800 | ¥3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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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参数
品牌 | 远卓 | 型号 | 3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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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情
***条(目的)
为了加强本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理,预防和控制空气传播性的发生和流行,
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区域内下列建筑中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
(一)旅馆、餐饮场所、商场、、公用事业及机构的营业场所等商业建筑;
(二)办公楼、商务写字楼等办公建筑;
(三)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纪念馆、科技馆、档案馆、
体育馆、音乐厅、影剧院、游艺厅、歌舞厅、网吧等文化体育建筑;
(四)机场、铁路客运站、长途客运站、轨道交通站、
港口客运站等交通建筑;
(五)学校机构等教育卫生建筑;
(六)住宅等居住建筑;
(七)其他用于社会公共活动的建筑。
第三条(管理部门)
区、负责本辖区内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规划土地、建设交通、住房保障房屋管理、质量技监、交通港口、出检验检疫、铁路等行部门按照各自职责,
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规范;
(二)开展建设项目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预防性卫生审核;
(三)组织开展防治空气传播的宣传教育;
(四)指导建立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制度;
(五)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信息服务;
(六)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卫生监督管理;